本局受理梁肯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千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公告如下:一、公告文书:编号:2407021056709070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二、受送达人:中山千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内容:梁肯于2024年7月2日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申请内容为:2024年1月3日8时20分许,在单位车间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压伤左手为由申请工伤认定,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60-86688912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4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