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龙岗区人民政府 | 2024-07-26
第三条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根据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行动计划》奖励(补贴)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材料收集以及对申报主体申报事项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初审结果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主体为市律协的奖励(补贴)直接由市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协助市司法行政部门发布《行动计划》奖励(补贴)申报通知、完成预算编报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同一申报主体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奖励条件1.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在申报年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所属境外律师事务所为知名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具体范围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另行明确),(一)奖励条件申报主体在申报年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每家律师事务所累计获得本条规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奖励条件申报主体在申报年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律师事务所申报奖励的,(一)奖励条件1.落户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在申报年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落户且属于首次落户的,2.申报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的主体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引进首次到深圳执业的急需紧缺人才,(一)奖励条件申报主体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引进且首次在深圳执业,第二十三条申报主体、市律师协会和评审小组在奖励(补贴)申报、受理与审查工作中,申报主体可向市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奖励(补贴)申请。

更多精选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2024-07-26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