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支持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支持对象2024年中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优先支持2024年及之前评定未获得补助的国家级及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可用于补助市级和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监测不合格重新申报的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对承担项目的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原则上每个补助不超过30万元,设区市级和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五、补助条件优先支持2023年度新评定的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其次支持2023年度评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监测不合格重新申报的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六、申报程序(一)申报要求1.2024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报书(见附件1),8.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二)评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单位及申报的项目内容进行审定,对2024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材料,电子信箱:hjqjgz@.163.com附件:1.2024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申报书2.2024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