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努力培育一批掌握“杀手锏”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企业,根据《关于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若干措施》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遴选条件根据企业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技术先进性,遴选一批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超过2亿元但不超过4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3%,将填写的“2024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申请书”和“企业新材料新能源领域产品与技术情况表”的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上传,(4)企业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必备),(5)企业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技术先进性、市场规模和市场潜力的佐证材料,县级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各地科技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填写“2024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核实意见表”,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遴选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将纸质盖章后的“2024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申请书”、“企业新材料新能源领域产品与技术情况表”和对应佐证材料(各一式五份,装订成册)、“2024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推荐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