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办规〔2024〕3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广州市天河区创业或工作的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依据本《实施细则》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A卡、B卡,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三条本区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申领条件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A卡或B卡,但是属于《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情形的人员除外,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给予名额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二)获得天河区人才扶持奖励政策支持并经天河区委组织部或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各类人才,第三章申领流程第五条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实施全流程网办,申领人才绿卡A卡以及按《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二)(四)项申领人才绿卡B卡的人员由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实施办法》规定的制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