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奖励申报对象为在九江市注册,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旅行社已确认组织接待团队后,在团队抵达九江前,原则上需提前3天向市场监管科提交盖章电子版《申请团队备案的报告》(详见附件)申请旅游团队备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3天报备的,在团队结束九江行程前,需在《报告》中说明团队不能按要求报备的原因,团队结束九江行程后才报备的,需专题报告,经审核不能通过的,市场监管科将不受理此团的奖励申请,团队信息应同时向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报,并与组团社签订同业电子合同或纸质合同(自组自接团队除外),团队备案报告应将团队具体行程、入住酒店情况、安排导游人员情况按要求填报清楚,安排的带团导游必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录入团队信息时,全员上报,不得漏报,并按规定要求导游在带团期间全程登录全国导游之家APP以备查,未按要求进行线上线下同时备案的团队,将不受理此团的奖励申请,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旅行社申报团队日期,可以组织工作人员到入住酒店等现场抽查,核实材料,旅行社需配合做好现场检查,旅行社报备的团队在九江市的行程结束后60天(含)内,向市场监管科提交申请游团队奖励的请示(详见附件),按要求提供合同(确认单)、发票等相应材料,查看合同(确认单)、发票等原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与原备案报告原件一起(同时提交全套材料原件的电子版)申请奖励,并做好团队档案以备查,60天后提交奖励请示的,需先对延迟上报请示原因进行专题报告,经审核不能通过的,市场监管科将不受理此团的奖励申请,收费A级景区(点)在特殊时间段、针对特定的人群免票的,需提供景区发布的免票依据,如文件、或其官网截屏作为附件说明在提供的游客身份信息名单表中,如有以上免票人员,则应按不同免票依据类别加以区分,并在备注栏加以注明,在审核期间,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团队档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自组自接的旅行社的团队档案中的游客合同(包括纸质及电子合同)进行查验,对发现旅行社弄虚作假的,取消该旅行社二年内(含本年度)申请奖励、评优、评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旅行社申请团队奖励材料审核完毕后,上局党委会研究,于当年分二批,7月及12月份集中通过官网对旅行社申请旅游团队奖励情况对全社会进行7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旅游团队奖励,四.申报奖励所需材料1.团队奖励申报资料目录2.申请团队奖励的请示3.申请团队备案的报告4.旅行社申请团队奖励申报情况表5.与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团队接待合同(含确认单)、团队旅游发票复印件(盖公章)6.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及流水单(含旅行社名称、旅客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或护照号等)、房间号、入住离店时间等信息)(盖酒店公章)7.景区(点)门票或发票(需注明人数)复印件8.旅客身份信息名单表9.团队行程10.其它材料:自组自接团队需提交与旅游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盖公章),航空团需提交游客电子客票行程单或登机牌复印件,专列需提交车票及调令复印件,轮船需提供游轮靠泊凭证复印件,景区免票依据(如发布的免票文件或官网截屏)等,2.申请奖励企业、机构或个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