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畜禽养殖场:为了做好稷山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级奖补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方案》(稷牧医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级奖补资金项目)使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稷山县境内所有新建或改扩建以下粪污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9、近三年已享受过国家或省级和市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扶持的不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申报期限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土地证明原件、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备案表原件,中心将另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三、任务目标2023年市级下达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资金为2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建设,奖补不少于4个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根据养殖场规模和设施建设内容进行奖补,实施要求(一)实施原则本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二)建设标准根据养殖场现有的粪污设施情况确定建设内容:1、“三防”功能堆粪场:地面混凝土结构,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漏以及坚固耐用的作用,2、粪污贮存发酵池(生物发酵池):地面混凝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