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6号各设区市科技局: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鼓励我省领军企业和重大创新平台依托长三角地区科教、产业资源和创新协同发展优势,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攻关,(二)牵头单位基本条件1.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在江苏的科技领军企业或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科技平台,2.科技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原则上应为创新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原则上应为国家或省实验室、国家或省技术创新中心,(三)参与单位基本条件1.参与单位包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2.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创新优势互补,3.高校、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已试点建设的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再次推荐,3.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