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份,全市共有孙永华等3人提出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29号)文件规定,经与市行政审批局、市社会保险所等单位进行相关信息核实,这3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被我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一2024年7月24日联系电话:0319-5058989(传真)序号姓名性别就业创业证号困难人员认定类型1刘蕾女1305810024000224大龄失业人员2孙永华女1305810023001071大龄失业人员3尼树庆男1305810014002189大龄失业人员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