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文件精神,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在上一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初步认定永德县秋冬药房、永德县再富艺安广告经营部等127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补贴条件,现将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1993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