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全省网络零售龙头企业1.支持方向: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3.支持标准:每家网络零售龙头企业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三)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支持方向:支持企业提升电商运营能力,2.评选数量:拟在全省范围评选5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支持标准: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四)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支持方向:支持基地(园区)开展企业孵化、电商人才培养等,3.支持标准: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3.支持标准:评选出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3.支持标准:评选出的县域“村播学院”运营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三、项目申报及评审(一)申报时限所有项目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由各州市、县级商务部门组织企业、基地、平台申报(可独立下发申报通知),四、申报材料(一)提交县级商务部门的材料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2)和规定的目录次序(附件3),(二)申报材料内容所有申报企业均需提供基础材料,已申报中央或省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