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沧源县2024年稳岗返还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对象及范围2023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023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方可享受稳岗返还,二、认定情况经沧源佤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对2024年度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初审,初步认定中国农业银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支行、沧源曹氏大药房等36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将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三、公示期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沧源佤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124616监督电话:7125624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拟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