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202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变更、终止和结题工作程序的通知》(湘科计〔2021〕7号)有关规定,拟同意“海上发电装备与风能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果科普项目”(项目编号2023ZK4306)承担单位由哈电风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由宋晓萍变更为曹颖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监督与诚信处0731-88988999机关纪委0731-88988679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邮编:410013邮箱:hnst-jg@kjt.hunan.gov.cn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