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有关规定,现将《磐安县中药产业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及示范》2023.02-2024.02年度阶段性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提出异议,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个人应采用实名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9-84958392电子邮箱:syh_7777@163.com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渥街道古月路89号邮政编码:322305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7月23日磐安县中药产业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及示范项目资金拨付清单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阶段性考核结果(2023.02-2024.02)计划补助已拨付拟拨付金额备注1浙江农林大学合格30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