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认定条件,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申报书相关附件按以下内容准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上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项目,通过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经县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20日24时,市级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和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均为6月26日24时,附件:1.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购置设备清单2.项目材料承诺书3.各市智能工厂上报名额分配表4.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5月30日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