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决定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原则上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2年版)》,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申请产品应为2023年2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提供《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见附件1),2.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入“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请各县、市经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进行严格初审,4.“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2月8日前报送有关申请材料,附件:1.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附件1-2.doc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