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漳州市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激励措施》(漳商务〔2023〕13号)及《漳州市商务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促消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商务〔2024〕32号)文件要求,我县有47家新增限上贸易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其中,年度新增企业31家,月度新增企业16家(具体详见附件),合计奖励资金274万元,奖励标准为:当年度8月底前月度新增纳统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给子一次性奖励12万元,9月-11月底前月度新增纳统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给子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年度新增、限下转限上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参照批发业、零售业企业奖励幅度的50%给予奖励,应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附件:2023年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名录云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云霄县财政局2024年5月30日附件:8.云工信〔2024〕13号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