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安徽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已启动,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现就我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时间高企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我市各县区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二)中介机构注册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我市申报截止时间前,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