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要求,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8.2022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不得提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二)提名项目(人选)公示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责成所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附件2)的要求进行,其余完成人公示情况应提交至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备查,公示情况将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三、提名书填写要求1.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正式填报提名材料,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附件: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附件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doc,附件3: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附件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7号).doc六安市科技局2024年1月2日翻译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