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贾利香女1959-03-03肢体三级赵全营镇联庄村2张宝贵女1951-12-08肢体二级北小营镇榆林村3魏兰女1989-04-08肢体二级木林镇王泮庄村4史彩霞女1968-01-25肢体三级牛栏山地区史家口村5孙淑贵男1956-03-11肢体四级李桥镇李家桥村6金青鹤男1961-05-29肢体四级南法信地区南法信村(居住地)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