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石家庄市“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决定开展2024年“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2024年度“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长(项目组第一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须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拟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提升”专项项目20项左右,申报项目须围绕县域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第一次申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二)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在“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三)单位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四)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市科技局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荐,项目申报单位上传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8时,(二)评审及支持方式县域特色产业提升项目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