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2024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联系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王浩0736-7256620市节能监察中心彭灿0736-7170262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6日2024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律法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如下:一、监察任务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下达的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和要求,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核查在用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空压机、水泵和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核查在用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空压机、水泵和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察内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二、组织实施时间安排:2024年5-10月实施办法:由市工信局组织市节能监察中心组成监察小组,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对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节能管理较差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