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服务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对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三、优化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面向制造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等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先进制造业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就业服务站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设立“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吸引更多技术技能人才到先进制造业企业就业创业,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申请就业见习基地,加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广泛宣传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减负稳岗政策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