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4〕17号),现下达你市(县、部门)2024年第三批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列2024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省级资金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3〕1号)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第三批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1.2024年第三批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经费预算表2.2024年第三批省创新生态支撑专项绩效目标表2024年6月21日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