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清远市商务局 | 2024-07-24
第四条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设立条件和程序第八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更多精选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4 00:00:00
  • 2024-07-23 00:00:00
  • 2024-07-23 00:00:00
  • 2024-07-23 00:00:00
  • 2024-07-23 00:00:00
  • 2024-07-23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