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宁商函〔2024〕84号)要求,现就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方向一是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四是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二、支持方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资金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贴标准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比例及上限执行,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商务部、财政部明确的畅通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渠道、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具体举措,确保申报项目能够畅通消费品以旧换新渠道,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不支持的地区和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不参与申报,请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资料(包括资金申报申请、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及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经市、县(区)两级商务、财政部门审核后,联系方式: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杨东林0951-5960713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石晶0951-5069422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2.宁夏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及编印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7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