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商通〔2024〕91号各市、县(区)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推动宁夏老字号创新发展,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宁夏老字号认定,一、第一批宁夏老字号复核2019年第一批认定的宁夏老字号企业按照《办法》规定参加复核(2023年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不参加复核),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企业填写《宁夏老字号复核表》(附件2),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宁夏老字号条件的企业,无故不参加复核的宁夏老字号企业,二、第二批宁夏老字号认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宁夏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将其所属企业认定为宁夏老字号企业,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宁夏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填写《宁夏老字号申报书》(附件3),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列入宁夏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杨东林0951-596071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万亚平0951-6721090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白熔0951-5672205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1909室邮编:750001邮箱地址:swtltc1909@163.com附件:1.宁夏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2.宁夏老字号复核表3.宁夏老字号申报书4.宁夏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5.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名单汇总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