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秘书的服务与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市场主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秘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说明理由,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一)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南沙区市场监管局506室(邮政编码:511400),(二)电子邮箱:nsqrzlf2023@126.com,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3日附件:1.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秘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