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驾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驾培行业经营秩序的通知》(通交运〔2023〕31号)、《关于印发南通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交运〔2024〕16号)相关要求,现将海门区2024年二季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得分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与局运输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2222011,特此公告,附件:海门区2024年二季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7月23日关于发布海门区2024年二季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