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4〕67号荔城区人社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创业支持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21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创业支持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4]8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创业支持资金79万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支出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二、创业支持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参照莆财社〔2024]75号),加强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页无正文)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4年7月22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办公室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