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宁波市鄞州区2021年至2023年文化建设发展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计范围及内容宁波市鄞州区2021年至2023年文化建设发展资金情况,二、审计时间2024年7月24日起,三、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审计组组长:高翔联系电话:0574-89295258四、审计纪律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政规定,(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