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2.存量企业: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申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三、保障企业快速发展(一)鼓励企业创新投入,(二)给予房租补贴支持,对企业创新投入优先给予支持,研发类项目可按其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的资助,可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20%的资助,可按其当年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50%的资助,前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1号)同时废止,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7月3日原文下载:ABJD00-2024-0009杭高新〔2024〕13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