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优质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为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组织本辖区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二、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通过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并按程序及时向市级工信主管部门报备,经市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三、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业务咨询:0951—6363644账号问题:12381培育平台:010—87901013、010—87901032附件: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4月25日附件下载:1.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