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41号),现下达你县(市)、单位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5,详见附件),已于2023年12月提前下达了部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克财社〔2023〕90号),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四、请你县(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克州财政局2024年6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