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4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市)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详见附件),已于2023年12月提前下达了部分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克财社〔2023〕77号文件),本通知明确的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应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目,你县(市)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四、请你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克州财政局2024年6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