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将哈密新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哈密新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二、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哈密新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三、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中融合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24层2404号四、项目基本情况哈密新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由哈密新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工程总估算为1713048.68万元,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六、征询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工程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七、公示说明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公示发布单位:哈密新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