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第三条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评审活动,第六条市长奖分为青少年科技竞赛项目奖、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奖、青少年科技竞赛组织奖及经奖励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奖项,青少年科技竞赛项目奖主要奖励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教师作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作品及经奖励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赛事获奖作品,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奖主要奖励在科技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每年评选表扬学校不超过5个),青少年科技竞赛组织奖主要奖励在上述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优秀组织单位,(一)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获奖作品全国一等奖:学生5000元,(三)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项目获奖作品全国一等奖8000元,(六)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奖、青少年科技竞赛组织奖获奖学校、单位授予奖牌,在参加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辅导的学生或教师个人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市长奖参评学校条件: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市长奖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条件:在纳入市长奖表扬的赛事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的优秀组织单位,由申报单位填写《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候选申报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