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战新办〔2024〕3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奖励申请工作,二、申请程序(一)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属地管理局或镇提交企业奖励申请材料,(二)管理局或镇对企业奖励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将奖励申请转报函、企业奖励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光盘材料一份)提交至区发改委,三、申请材料要求(一)企业需准备的材料企业奖励申请材料应包括:1.资金申请请示(其中应包含销售收入首次达到条件的承诺,详见附件),2.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二)管理局或镇需准备的材料2023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奖励申请转报函,并加盖公章,四、工作安排各管理局或镇收取企业申请材料,于7月23日前完成初审,特此通知,联系人:王帆5881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