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HNPR-2024-02030湘发改投资规〔2024〕526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我委研究制定了《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附件: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27日附件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前期经费),安排用于支持全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专项资金,前期经费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省级财政预算等资金中安排,第二章支持范围、对象和方式第四条前期经费主要安排用于以下方面:(一)重点对申报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全省各级投资项目前期费予以补助,在申报争取阶段下达不超过40%补助资金,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核和投资计划下达第十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审定的前期经费年度安排额度和具体需求情况,第十一条省直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是前期经费的申报单位,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按照项目类型、前期费支出标准等资金测算依据对申报的前期经费金额进行核定,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调整用于支持其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五条省直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应组织项目单位在每月5号前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更新非涉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前期经费使用进度等情况,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单位是前期经费申报和执行,相关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支持项目申请中央资金情况及开工情况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