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7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附件:通过验收的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2024年6月3日附件:通过验收的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