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2〕9号)、《海宁市农业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3]31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条线复审,并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拟纳入海宁市2024年度农业补助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第三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292231(市农业农村局)87292020(市财政局)80782719(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附件:海宁市2024年度第三批拟纳入农业补助储备库项目公示.doc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