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为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申请人应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具体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审核确定,四、明确有关业务经办流程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业务经办流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核、经办银行贷前审核、担保机构尽职审查、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办理,原则上经办银行贷前审核、担保机构尽职调查至贷款发放压缩在8个工作日内,各区县(功能区)在不影响业务办理时限的前提下,可根据基层业务实际办理情况对贷款发放业务经办流程进行调整,并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贴息资格审核结果提供给市财政部门,五、明确创业担保贷款风险防控措施贷款回收、代偿业务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流程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向经办银行发出风险预警,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有权暂停相应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集中力量进行追偿工作,经办银行可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申请恢复相应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