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我厅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遴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在各企业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不超过5个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三、建设期限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自批复之日起实施,(二)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六、资金支持和使用给予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育建设所需技术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养、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与技能人才培养交流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落实本单位项目申报表(附件1)中的项目建设经费执行,七、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申报表》(附件1)、《2024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实施方案》(附件2)、《2024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5.企业自有符合高技能人才专业培训要求的专(兼)职人员职业资格佐证材料,1.申报单位需提供下列4种申报材料:申报表要求盖申报单位公章,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2024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地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社保大厦)邮编:530022联系人:庞小峰联系电话:0771—5882004电子邮箱:gxjgjys01@163.com附件:1.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申报表2.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实施方案3.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育优质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