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贾汪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4〕11号)和《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苏财农改办〔2022〕22号),本次下达资金全部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2024年省以上财政按照平均每村80万元标准支持全省602个村,本次下达市本级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720万元,中央资金已提前下达,二、本次下达市本级2023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剩余补助资金276万元,省对绩效评价较好的地区予以倾斜,一般地区相应减少资金下达金额,请各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