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创标提效试点实施意见》(嘉医保〔2023〕66号)、《关于试点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范围的通知》(嘉医保〔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智专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7日到2024年05月13日止,名单如下:序号机构类别机构名称1养老机构海宁颐和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可向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举报、投诉,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举报电话:87657686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