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博山区2024年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数据归集、企业核实、分类评价,形成了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4133602附件:1.博山区202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公示.xls2.博山区2023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公示.xls博山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