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调整下列货运源头单位实施重点巡查监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一、蚌埠市力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二、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三、安徽省徽商五源国际物流港务有限公司四、蚌埠市大禹港口有限公司五、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六、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七、安徽省怀远县荆盛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八、五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九、固镇县固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期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与蚌埠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歌,电话:0552-7285505,蚌埠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