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有关数据申报审核的通知》要求,现对市区2023年度在营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数、在营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城市客运车辆台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3日至3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申报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向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学翰路1302号,邮编:233000,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552-3028819;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52-7186197,附件:市区2023年度城市客运车辆统计公示表.xls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