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以及蚌埠市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重大决策实施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拟决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200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全省实施了以县区财政为支付主体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障法、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以及2022年安徽省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都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保障,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7日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现对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分析此政策出台后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并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对策措施,通过落实这些对策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综合风险指数,一、受委托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浩哲联系电话:15956952985邮箱:100957403@qq.com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表对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看法,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