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财政局,3.同一年度享受其他贴息资金的企业不予申报;4.已连续2年享受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继续申报,三、申报、审核和管理1.请各县区(开发区)发改、财政部门及时公布申报信息,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要求向所在县区发改、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对项目审核排序后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3.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人社、税务、有关银行对申报项目的资料及各县区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复核,4.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适时对贴息项目进行督察检查,四、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2.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1),3.申报企业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及同一年度未享受其他贴息资金承诺函,4.企业简介及项目基本情况,7.企业2023年上缴税收情况(需税务部门盖章),各县区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并填写2024年皖北贴息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0552-3083071附件:1.2024年度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2.2024年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详表3.2024年皖北贴息申报项目汇总表4.填表说明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财政局2024年6月13日。